治理水土流失,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中华民族长远福祉。水土保持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水土流失状况、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、水土流失防治目标、任务和措施等。对此,我国高度重视,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水土保持的政策举措,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。近年来,我国水土保持法制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,修订后的《水土保持法》于2011年3月1日正式施行,以新法为基础,各个层面的配套法规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,水利处修订了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、方案管理、设施验收管理和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等配套法规,绝大多数省区市启动了新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,配套规章制度不断健全,为水土保持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。
水土保持面广量大,情况复杂,既是理论问题,也是实用问题,既是自然科学,也是社会科学,既注重于经济发展,更关注生态环境,既要有辩论思维,又要考虑政策法规。从人与自然以及物与物之间的和谐共处,才是水土保持的至高理想。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处财政处、国务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处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。当然,这既是很高的要求,也是很艰巨的任务,既限于科技水平,也限于政经条件。但是只要我们努力研究,积极争取,总有一天能够达到或部分达到这一艰巨而伟大的战略目标。
水土保持原理:在通用土壤流失方程中,C值的变化范围是从0.001到1。土壤保护生物措施就是通过改变C值来达到保护保护水土的作用;主要是通过植被保持水土,降低地面径流。其中水浊既独自为害水体,又增加其他“三水”对河流的不利影响,处于关键地位。对于坡度S和坡长L因子,也可以改变。修筑梯田就是减小坡度,变长坡为短坡,等高耕作虽然不能改变坡度,但可以减小坡长。关于土壤保持措施因子有梯田耕作、等高带状耕作、留茬免耕、覆盖砾石防冲。